4您正在阅读:2015年04月27日 - 第20150427期 - 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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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确保中小学生出行安全,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消除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隐患,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一是深入各中小学校,对辖区学生接送车辆进行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主动与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逐级逐层、逐车逐人明确交通安全责任。
二是加强对学生、家长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开展交通安全演讲活动等,教育养成自觉学习安全知识的习惯,自觉抵制乘坐超员车、无牌无证车、农用车以及其它安全性能不良的车辆。
三是联合教育局到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对接送学生车辆逐一进行摸底排查,详细掌握车辆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路线、时间等基本情况逐一排查、逐一核对、逐一登记、逐一检验、建立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档案。
四是严格审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资格,对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满12分或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坚决禁止其驾驶接送学生,从源头消除交通事故隐患。
五是严格接送学生车辆的定期安全检测,保障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对于安全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擅自改装、安全门窗不能有效开启、消防设施不全或无效的车辆,一律责令限期整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立即报废,消除安全隐患。
六是加强路面管控,组织民警全面对校园周边路面的集中巡控。凡是车辆安全性能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严禁载运学生;凡是驾驶人不符合校车条件的,一律严禁驾驶校车;凡是无资质接送学生的车辆一律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