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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月1日起,省政府制定的《山西省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稳定运行的若干措施》(简称“60条措施”)正式实施。该措施取消、规范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262项,停征、免征、减征、缓征各类涉企收费,为企业减轻负担451亿元。其中政府支持15项,补贴企业35.9亿元。省政府牵头设立5亿元中小微企业扶持发展基金,按市场化运行方式省财政投入1亿元,社会筹集3亿元,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省财政厅筹资2亿元,实施以奖补方式支持政银企合作,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省人社厅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六补一缓”政策;通过“七补一贷”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给予创业园区建设和创业孵化基地场租补贴;省国土资源厅在企业符合规划和不改变用途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企业使用国有原利用地,以农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给予优惠;企业利用已有存量和原厂房兴办商务和信息服务、研发设计、文化创意、物品储运、鲜活农产品销售等服务业,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改变用途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