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常见问题 |  免责声明 |  人员查询 |  返回首页

4您正在阅读:2015年04月13日 - 第20150413期 - 10

 
市场信息报黄河快讯
上一期 34 下一期
 
 

新闻检索

往期回顾

4当前位置: 首页 - 第20150413期 - 10 - 新闻内容
国家食药监总局:购买辣条勿任性

新闻作者:本报  阅读次数:

  在网上火爆一时的零食“辣条”食用或存风险。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辣条”食用安全消费提示,指出部分“辣条”盐分、糖分、油脂含量较高,儿童、老人及肠胃不适者食用需谨慎。

  “辣条”也称为大面筋、素牛筋等,是一种常见的即食方便食品,属于调味面制食品的一种。此类产品以小麦粉或其他谷物粉类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盐、食品添加剂、香辛料及其他适量的辅料,经配料、挤压、蒸煮、成型、调味、包装等工艺制成。国家食药监总局指出,鉴于部分“辣条”盐分、糖分、油脂含量较高,建议不要过量食用,特别是儿童、老人及肠胃不适者,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适量食用。

  国家食药监总局组织抽检的“辣条”产品主要来自中小学周边商店、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辣条”销售较为集中的场所,抽检结果显示,部分产品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防腐剂、色素以及菌落总数超标等问题。总局已部署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查处相应不合格产品,此前北京食药监局已多次抽检出“辣条”类零食存在问题。

  国家食药监总局建议,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辣条”,并留存购物凭证,特别是不要在无证摊贩购买此类产品。购买时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包装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配料表、“QS”标识、生产厂名、厂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是否齐全;同时应注意产品有无油脂酸败气味以及油渍渗出问题,如有此类问题切勿购买。


上一篇34下一篇

Copyright © 2010-2012 xxxxx.com 市场信息报黄河快讯报社 All Rights 技术支持 云涛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