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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岳军带领民警正在对车牌号为晋ML17**面包车例行检查,驾驶员李某(临猗县小阳村人)称刚从地里回来,因着急送孩子去附近某幼儿园上学,出来匆忙未携带机动车辆驾驶证,央求民警放行。经过核实,李某确实拥有正常的机动车辆驾驶证,看着他着急的样子,岳军嘱咐其以后驾车出门一定要记着携带驾驶证,并准备免罚放行时,发现李某不足4岁的孩子竟然独自一人坐在副驾驶位上。
“孩子独自坐在前排位置非常危险,你不知道吗?”细心的岳军抱出孩子,放到车后座上说,“如果你一旦急刹车,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孩子会前倾撞伤,到时候你后悔都来不及。”
“谢谢,谢谢!”感动的李某连声道谢。路过群众纷纷翘起大拇指,对岳军温情执法的行为大加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