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您正在阅读:2015年03月23日 - 第20150323期 -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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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近期关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3月13日,盐湖区环保局组织全体环保执法人员及全区重点环境污染企业法人及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安排布署:从今年3月开始到10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全方位将重点围绕八个方面展开专项检查整治:(1)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是否办理环评手续,对集中供热,污水处理排水管网及固体废物处置基础设施进行检查;(2)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既“三同时”、排污许可证发放、审批、验收、处罚等;(3)各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包括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有偷排、超标行为及辐射源的处置、自动监控系统是否规范;(4)生态环境保护区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5)对减排指标的完成,如: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畜禽养殖减排项目进行监督检查;(6)对落后产能淘汰的土小企业是否死灰复燃、煤改气是否按期实施;(7)排污费征收是否建立了台帐、是否存在擅自减免,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8)环境违法案件查办情况等,并分为:自查,分类,整改,检查四阶段。
该局负责人最后要求:环境执法人员一定要按新环保法严格执法,要做到:从严审批、从严监管、从严整改、从严问责。严肃查处环保执法人员对发现大检查工作中不认真、不负责、不作为、慢作为、不纠正、不处理;同时对慵政懒政、违规违纪、吃拿卡要等行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