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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您正在阅读:2015年02月02日 - 第20150202期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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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伙”过日子两年后“散伙” 临猗女子频遭陕西男骚扰

新闻作者:王文斌  阅读次数:

  近日,临猗县东张镇红旗村村民赵某某(女,53岁)频繁遭到“前夫”宋某某(男,49岁,陕西省富平县人)的电话骚扰和恐吓,惶惶不可终日的她首先想到了求助包村民警帮忙,希望能得到圆满解决。

  1月25日下午17时许,正在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的民警王园,接到了赵某某的求救电话后,立即联系了东张派出所及村干部,希望他们能第一时间赶到赵某某家,做好安抚工作,防止意外发生。26日10时许,当赵某某见到风尘仆仆赶来的王园时,仿佛见到了救星,哽咽的说不出话来。

  经了解得知,赵某某曾经有过一段不幸的婚姻经历,与原配丈夫离婚后,二儿子跟随丈夫去了山东并已成家,大儿子两年前出了车祸已经身亡。孑然一身的她痛苦之余,想到了找一个人来共同支撑起这个支离破碎的家,踏踏实实过日子。于是在2012年10月份,经本村人介绍,认识了在该县临晋镇一个砖窑工作的陕西人宋某某。经过短暂的几天交往后,二人也没有通过正当渠道取得合法的婚姻手续,就在一起“搭伙”过起了日子。没想到道貌岸然的宋某某进赵家门没多久,就原形毕露,因迷恋赌博经常夜不归宿,赵某某的婚姻再次亮起了红灯,感情生活再次遭受危机。

  2014年11月份,无奈的赵某某只得选择“散伙”,并付给宋某某分手费20000元,两人商定今后各走各的道,互不干涉。今年1月25日,赵某某接到了宋某某的电话,说之前给的分手费太少了,想再多讨要些。被拒绝后,宋某某通过电话多次恐吓称要“收拾”赵某某,要让赵某某后半生躺在轮椅上度过。

  了解情况后,王园希望赵某某能尽快与宋某某取得联系,通过正当法律途径,当面把事情做个了断,免得日后惹出是非,但已是怒火中烧的宋某某不是挂断电话,就是不确定见面时间、地点。无奈之下,为了能让赵某某安心生活,避免矛盾激化,王园只得再三叮嘱村干部,一定要组织群众,配合派出所同志,加强夜间巡逻,防止意外发生。并告诉赵某某:“我手机24小时开机,如果宋某某与你商定见面,一定要第一时间给我打电话,咱们共同商量最佳解决问题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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