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您正在阅读:2015年01月05日 - 第20141222期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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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许多带有“官办”色彩的社团组织虽然在统合同类市场资源、提供便捷服务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但是在组织和运行过程中,存在很多隐形腐败问题。有的协会政社不分,沦为业务主管部门和党政机关“吃拿卡要”的工具;有的协会名不副实,成为兼职领导干部拉帮结派、利益输送的腐败温床;有的协会乱收会费,强行摊派,甚至要求企业一次性缴纳多年会费,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有的协会把会费作为主管部门和部门领导的“小金库”胡支乱花, 肆意挥霍,“四风”猖獗, 严重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危害极大。
针对这些问题,运城市纪委监察局成立专项工作检查组, 从11月初开始,对全市102家市级党政机关牵头组建的社团组织,部分领导干部兼任社团组织领导职务、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业协会中兼职等问题,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大清理、大整顿。截至12月15日,72家社团组织被公告注销,30家社团组织被要求限期整改,753.6万元账户资金及23部公车被依法收缴国库,在社团组织中兼职的97名市直在职领导干部和48名离退休领导干部被要求限期撤出。
运城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清宪表示:“此行动完全符合深化改革的精神,既是深化政府改革的重要成果,也是深化社会管理的重要成果。”某建筑企业负责人高兴地说:“这些年,我们光是在各类协会缴纳的会费就高达数十万元!彻底清理整顿这些五花八门不管事光收钱的协会,我们拍手称快、双手欢迎!”已被注销的运城市某协会负责人表示:“此次清查有利于社团组织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有利于社团组织长远健康发展,我们坚决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