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常见问题 |  免责声明 |  人员查询 |  返回首页

4您正在阅读:2015年01月05日 - 第20141222期 - 07

 
市场信息报黄河快讯
上一期 34 下一期
 
 

新闻检索

往期回顾

4当前位置: 首页 - 第20141222期 - 07 - 新闻内容
从12月13日起成品油消费税再提高

新闻作者:本报  阅读次数:
 从12月13日起成品油消费税再提高  12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自今年12月13日起,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28元,由每升1.12元提高到1.4元;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16元,由现行每升0.94元提高至每升1.1元,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这是今年继11月29日首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后,正赶上油价下调力度空前“十连跌”窗口再次提税。此次,调整额度不及油价下降空间,最终实现提税与降低同步,有利于抑制对能源的过度消费。加税后国内柴汽油价格仍会下降。

上一篇34下一篇

Copyright © 2010-2012 xxxxx.com 市场信息报黄河快讯报社 All Rights 技术支持 云涛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