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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您正在阅读:2015年01月05日 - 第20141222期 - 08

 
市场信息报黄河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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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猗县召开新《环境保护法》专题培训会

新闻作者:郭思扬  阅读次数:

  为了促进政府部门慎重决策科学合理地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促进广大干部工掌握新《环境保护法》,更好履职尽责,保护环境,促进企业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环境安全,12月10日,临猗县政府召开了新《环境保护法》专题培训会。政府副县长潘建祖、人大副主任杨建民、政协副主席王启安、环保局局长陈广录等及环保局全体人员和各企业代表,参加了培训会。

  会议由省环保厅处长候正伟主讲。他指出,山西省由于长期依赖煤炭开采和加工的单一化经济,以及盲目引进重污染企业等因素,造成地表下沉、地下水遭到破坏及大气污染严重,环境形势非常严峻。保护环境已经成为关乎生存的首要课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

  候正伟处长对新《环境保护法》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指出它的优越性在于:一、健全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裁量权,强化对监管执法行为的约束;二、完善环境监管法律法规,落实属地责任;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加强市、县级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建设。这些措施将有效解决环境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执法缺位问题;有效解决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和地方保护问题,切实落实政府、部门、企业和个人等各方面的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候正伟处长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党中央从立法和行政方面,大大加强了对环保工作制度的改进和完善。《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若干重大问题决定》中指出,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 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法律制度,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制定完善生态补偿和土壤、水、大气污染防治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这些法律法规制度的出台和实施,对环保工作给予了强大的支持,将使环保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有力地推动环保事业的发展。

  最后,潘副县长对专题培训会进行了总结:一、各级政府及广大干部群众要认真学习新《环境保护法》,做学法爱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牢固树立生态环境文明安全理念,自觉维护环境优美。二、环保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自身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加强环境监管,规范执法,严格执法。三、政府各部门及所有企业即时行动,展开环境大检查,为新《环保法》实施做好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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