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您正在阅读:2015年01月04日 - 第20141215期 -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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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曹晓峰 通讯员苏惠云 陈文岗)12月9日,由山西省环保厅生态处高致平副处长为组长、山西省环境规划院和运城市环保局相关人员组成的验收组,对芮城县永乐镇和西陌镇创建省级生态乡镇工作进行指导验收。芮城县副县长杨琳、环保局长郑杰陪同。 验收组在听取汇报、观看生态乡镇创建录像的基础上,深入重点项目建设及部分生态村查看创建资料、走访群众、实地查看、对省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逐一核实。考核验收组认为,永乐镇和西陌镇能够按照创建省级生态乡镇的要求,扎实开展省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基本达到了省级生态乡镇建设标准,验收组同意永乐镇、西陌镇通过省级生态乡镇验收。 至此,芮城10个乡镇全部通过省级生态乡镇验收,其中,古魏镇、风陵渡镇、大王镇、阳城镇、南卫乡、陌南镇等6个乡镇已通过国家级生态乡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