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您正在阅读:2014年11月16日 - 第20141110期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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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大量收购名牌卷烟,销售牟取暴利,被抓后还辩称“是为了侄子结婚时使用”。近日,宋某等3人因涉嫌非法经营卷烟,被义马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据了解,9月14日,犯罪嫌疑人宋某、白某和张某由洛阳市开车来到义马市,在卷烟零售商户中非法收购了大量卷烟。之后他们准备返回,驾车行驶至义马市高速收费站时,被民警查获了一个账本和价值11万余元的卷烟。民警当场对查获物品进行扣押,随后又在义马市宋某的住处查获了大量卷烟。经鉴定,这些烟均为真烟。
面对大量被查获的卷烟,宋某等人辩称一部分是自己和朋友平时吸的,一部分是准备给侄子结婚用的。但经警方对车辆上账本的调查,查明了他们曾多次在栾川县、嵩县等地购买卷烟,总额有数十万元。在铁证面前,宋某等人最终低下了头。目前,义马市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卷烟罪依法对宋某等3人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