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您正在阅读:2014年10月14日 - 第20141013期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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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自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已先后取缔土小企业34家,有效推进了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河津市目前有各类工业企业320余家,经排查主要存在手续不完善,设施不齐全,运行不正常,有些环保设施损坏、老化不及时更换、改造,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等现象。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市加强督促检查,重点企业驻厂监管,督促企业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环保手续尽快完善、环保设施尽快上全,力争做到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配合乡镇对土小企业进行彻底取缔,切实做到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落后工艺项目的予以关停淘汰;组织机关人员及企业负责人进行新《环保法》培训学习,不断提高环保人员执法能力,增强企业负责人环保意识,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