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您正在阅读:2014年10月14日 - 第20141013期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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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6时40分,租住在陕县张湾乡桥头村的丁某报警称,其早上起来后发现其毛兔养殖场内的兔毛被盗80余斤,被盗价值1万余元。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并在养殖场围墙外发现有掉落的兔毛,陕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沿掉落的兔毛追踪到几十米外的高速公路涵洞后,兔毛没有踪迹了。根据现场路线情况分析,嫌疑人可能乘坐交通工具将兔毛拉走。
陕县警方在对受害人进行询问的同时,立即安排调取相关监控。考虑到嫌疑人盗窃兔毛要出售,民警就从赃物控制方面入手寻找线索。民警了解到,兔毛的收购点并不多,三门峡只有一家,山西平陆和焦作孟州各有一家,这为侦查破案缩小了范围。民警就对三门峡及周边兔毛收购点进行电话联系。中午11时许,联系到焦作孟州市一兔毛收购点时,该收购点人员反映半小时前有一三门峡牌照的出租车到其收购点出售兔毛40余斤,其没有注意车牌号码。
民警立即对9月25日从高速离开三门峡到焦作方向的三门峡牌照出租车进行排查,锁定一辆牌照为豫MT76**的出租车为嫌疑人乘坐的车辆。通过查询车辆轨迹并到出租车公司查找司机。中午13时许,终于联系到该出租车司机彭某,其称早上有人租车到焦作孟州市,现返回在洛阳市区吃饭,租车人还在车上,其准备返回三门峡。
获得这一线索后,民警迅速到三门峡高速东出口设卡堵截。15时许,该出租车下高速时,民警迅速将车内人员控制盘查,车上乘坐人员编造各种理由逃避盘问,细心的侦查员发现乘坐人员身上还粘有兔毛,遂将乘坐人员带回讯问。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梁某供述,9月25日凌晨4时许,其一人窜到张湾乡桥头村丁某的毛兔养殖场,从围墙的铁丝网下钻入养殖场内,将放在养殖场内的六十多斤白色兔毛用三个编织袋装好从围墙扔出,其从围墙铁丝网下钻出后背上一编织袋兔毛藏到桥头村连霍高速涵洞边,后到快速通道拦出租车,天亮后拦到出租车返回涵洞时发现藏在涵洞边的一编织袋的兔毛不见了,遂到养殖场的围墙下将另外两编织袋兔毛装到出租车上,租乘出租车到焦作孟州市将兔毛卖出,得赃款46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梁某已被刑事拘留,民警通过工作,已经查找到了丢失的一编织袋的兔毛,并追缴了部分赃款,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