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您正在阅读:2014年08月11日 - 第20140811期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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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犯罪嫌疑人石某明,男,1990年生,家住陕西省山阳县;李某卫,男,1985年生,家住河南武陟县;石某宏,男,1990年生,家住陕西省山阳县;康某红,女,1975年1月生,家住山西古交市。
2012年,四名犯罪嫌疑人的上线孙某,在平陆县圣人涧镇下村徐某家租了六间房,作为传销窝点,并将石某宏派驻到该窝点负责。随后石某宏以找工作为名,将表弟石某明骗来平陆。进入传销窝点的石某明,在传销组织的洗脑下,迅速从当初的抗拒变为主动加入,进而成为该窝点的负责人。两年来,石某明会同后期上线孙某派驻的李某卫、康某红以及表哥石某宏四人,以找工作或会网友为诱饵,先后从湖南、陕西、河南、云南等省市骗来多名人员,通过殴打、恐吓、看管等手段,强迫其购买传销产品,加入传销组织。
今年7月25日,湖南籍居民张某明被以见网友为名骗到传销窝点后,被强迫参与传销。发现张某明不从,石某明等人便将张某明随身携带的2000多元现金和一张银行卡搜走,并逼迫张某明说出银行卡密码,取走卡内的4000余元现金,随后给张某明200元路费,打发张某明回家。脱离传销组织控制的张某明,于8月3日到平陆县公安局报案。
接到报案后,平陆警方迅速出动,在8月4日凌晨,一举捣毁了该传销窝点。目前,涉案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