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您正在阅读:2014年05月12日 - 第20140512期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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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韩城市公安局通过辗转万里、艰苦细致的连续作战,终将犯罪嫌疑人薛某抓获,破获了一起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46.5万元的大案。 今年3月6日,韩城公安局接到韩城市工商局通报称:韩城市桢州大街一临街门面房的陕西德汇投资管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后,韩城公安局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兵分三路,一路奔赴河南抓捕疑犯,一路奔赴西安调查取证,一路留在韩城核实证据并做好维稳工作,督促德汇公司退还款项。经警方调查:2013年7月15日犯罪嫌疑人李某(系河南洛阳人)在西安市注册成立陕西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聘请薛某(系陕西合阳人)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具体业务,后李某于2013年12月16日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韩城市桢州大街某小区门面房。从2014年1月至3月6日期间,该公司未经相关金融部门批准,通过雇员散发传单,非法吸收社会公众资金546.5万元,并承诺按月以货币方式付息,年息高达10%至15%。 李某所注册公司非法定金融机构,在未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前提下,通过公开散发传单宣传的形式,以投资的名义,用“无风险、高收益”为承诺,以借款担保合同为平台,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6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目前,该公司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已全部退还给当事人,犯罪嫌疑人薛某已被韩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在逃,已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该案正在进一步侦破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