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您正在阅读:2014年03月10日 - 第20140310期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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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卫女士到运城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反映,称其在市区一银行营业厅办理储蓄业务时,工作人员极力向其推荐一项新的理财业务,按天计息,利率比定期利率还高,一年后消费者活期账户资金可以随便支取。当时消费者认为是银行业务也没有考虑太多,办理完毕后,也未看清业务单内容就离开了营业厅。
过了一段时间后,卫女士又去银行办理业务,无意间发现自己账户上的20万元资金没了,银行工作人员解释说是保险公司将账户上的钱划账划走了。每年扣取2万元,连续缴费5年,一年内20万元不能支取。消费者赶紧回家取出业务单一看,才发现保险公司出具的一份保险合同单年缴费为2万元,与当时填写的申请单2千元完全不符,消费者感觉被骗了,银行让其找保险公司解决,保险公司答复要退保只能按保险费的现金价值表退5千多元,消费者要损失14000多元。
经中心工作人员调查,当时消费者在银行营业厅填写的保险业务申请单与保险公司出具的正式保单数额不符,而且申请单上保费金额有明显的改动痕迹,银行与保险公司存在明显的过错,消费者提出撤销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应当足额退还卫女士的保费2万元,解冻消费者账户里的18万元现金。经中心多次调解,保险公司退还消费者各项款项共计20万元。
在此,运城市工商局12315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办理储蓄业务时:
一、要仔细核对推销业务人员的身份,从而确定其是否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
二、要用心了解推销理财业务的性质,从而确定是银行储蓄业务还是保险业务。
三、要认真考虑推销业务人员介绍的新业务种类,从而确定是否适合自己。
四、要详细核查业务单内容,从而确定是否同自己办理的数额与种类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