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您正在阅读:2013年12月02日 - 第20131202期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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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台了《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2011~2020年)》,承诺将为村医提供更多的培训和教育机会。同时,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健全乡村医生培训激励机制,将参加培训的过程以及培训结果作为乡村医生考核、聘用、执业再注册及政府补助的重要依据。
目前,大多数村医的身份还处于“半医半农”的尴尬地位,而规划制定了总体目标,要求到2020年,建立一支以执业(助理)医师为主体的乡村医生队伍,让村医变身“正规军”。
根据这一目标,规划制定了两步走的具体目标:到2015年,各省(区、市)乡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总体上实现全覆盖,乡村医生普遍接受与岗位需求相适应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力争60%的乡村医生具有中职(中专)及以上学历。
根据规划,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承担起组织乡村医生培训的工作,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提供免费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
在培训内容上,要求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综合培训为重点,强化公共卫生专业技能、临床实践技能以及全科医学知识和信息化技能培训,加强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村医掌握适宜技术、基本药物(包括增补药品)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知识,遵循业务技术流程及相关规章制度,规范诊疗行为。
针对目前村医学历普遍较低的现状,除了继续实施在岗乡村医生学历教育,规划还要求探索“3+2”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培养模式。
所谓“3+2”,就是临床医学专业三年制专科毕业后,再到临床培训基地和基层实践基地接受2年全科实践技能培训。
规划要求各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与教育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规划,从本地农村基层选拔综合素质好、具有培养潜质的青年后备人员,在有关医学院校定向培养,并组织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毕业后培训;也可选拔、招聘符合条件的医学毕业生直接接受毕业后培训,以缩短培养周期,为基层补充人才。
针对乡村医生教育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国家卫生计生委提出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对中西部地区、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进行倾斜,促进乡村医生教育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