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政府补给咱1万多元钱,我家才能拆了危房,建了新房。太感谢政府了!”7月29日,盐湖区东郭镇白家庄村危房改造户户主王保才在刚刚盖好的新房子里夸赞着区政府。
完成800户农村困难户危房改造任务,切实改善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是盐湖区委、区政府在年初召开的经济工作会议上向全区人民承诺要办的八件实事之一。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或无房的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其他贫困户。补助标准分为两类4档: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新建房屋补助标准1.1万元~1.6万元;修缮加固房屋补助标准1万元~1.2万元;其他贫困户,新建房屋补助标准1.1万元~1.4万元;修缮加固房屋补助标准0.9万元~1.1万元。
为了确保危房改造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区政府严格审查,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首先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供户籍、低保和危房照片等证明材料,然后由村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评议,初定补助对象并公示。最后由区危改领导组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实地复核,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审批,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在区阳光农廉网上进行公示。
截至7月29日,该区危房改造工程已动工688户,占任务的86%,其中完成主体工程的517户,预计到10月底可全面完成既定的危房改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