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您正在阅读:2013年07月22日 - 第20130722期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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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运城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获悉,该处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部的要求,将从近日起对“两客一危”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开展专项治理。
利用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实时监控运输车辆驾驶人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是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道路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有效手段。目前,运城市个别“两客一危”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未能引起高度重视,致使企业监管平台上线率、运输车辆上线率严重下降,对违章违规驾驶员教育、管理、处罚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此次专项治理着重抓好以下措施的落实:企业平台是否配备了不间断电源设施设备;是否落实了企业车辆报亭备案制度和GPS终端设备故障维修制度;是否落实了GPS管理服务系统使用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等。市运管处每月对客运、货运企业车辆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排队。对企业平台不在线率高的前3名、营运车辆不在线比率高的前3名和司机超速总数比率高的前3名及单车严重超速在全市排前3名的企业,要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写出整改报告。连续两个月平台不在线率高的前3名企业、营运车辆不在线率高的前3名,企业司机超速总数比率高的前3名及单车严重超速在全市排前3名的企业,要对严重超速车辆进行停运,对驾驶员纳入从业资格诚信考核,情节严重的要纳入黑名单,情节特别严重的要吊销从业资格证。按照《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终端设备、未实时监控或者未与道路运输监控平台实时连通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扣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或者从业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