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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您正在阅读:2013年07月01日 - 第20130701期 - 01

 
市场信息报黄河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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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区营运三轮车新规开始施行

新闻作者:郝敏姿   阅读次数:


  6月26日,运城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陈河山在运城市区河东街与人民路交叉路口执勤,劝阻行人遵守交规通过斑马线。

  6月26日是运城市集中整治市区交通秩序专项行动全面开始第一天。当日,公安、交警、交通综合执法、残联等部门联手整治市区交通秩序,打击违法违规三轮车运输经营行为。该整治行动由运城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联合盐湖公安分局、盐湖交警大队、市区两级残联3个部门,共查扣拆割非法营运三轮车(含四轮电动车)52辆。

  当天,执法人员分为4个执法队,分别在今日步行街南口、八一市场东口、解放路与红旗街交叉口、禹都东街与中银南路交叉口4个执法点进行蹲守。同时,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组成两个中队,负责长期流动稽查;从各县(市、区)抽调综合执法人员100人组成19个中队,负责3天集中整治期间的集中流动稽查。

  按照市政府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集中整治期间,对残疾人代步的三轮车(单人座放行)下发告知通知书进行明确告知,让其必须在残联部门出具证明,公安交警部门办理通行证予以通行,今后无通行证的一律按非法营运查扣处理。对非法营运三轮车,凡是私自改装、加装动力装置的,移交公安交警部门予以处理;其余由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予以处理。

  截止到当日下午5时许,综合执法人员共查处擅自从事营运的三轮车24辆、四轮电动车两辆,拆割私自改装的三轮车、四轮车26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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